一、申请条件:
户籍在尖草坪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可以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领一种《优待证》。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不能申领优待证。
二、申请地点:
(一)预约地点:户籍地社区(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兴安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内)。
(二)申领地点: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信息登记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7:00。
三、合作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光大银行。
四、所需材料:(本次只登记退役军人信息,现役军家属、烈士遗属等类别人员 等候通知)
(一)身份证。
(二)户口簿。
(三)退役军人需提供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四)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需提供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以及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五)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20K-50K)。
(六)委托他人申请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
五、申请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2年底,具体申领时间以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安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