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 促进地域间生态共治红利共享

2022-11-02 11:23:38

11月1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广西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广西坚持以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决策部署,深入推动全区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构建生态保护多方补偿格局,为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完善分类补偿,实施重点领域生态保护补偿。广西健全水流、林草、湿地和海洋等重点生态环境要素保护补偿。2022年,投入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资金1378万元,促使主要放流品种的回捕群体产量明显提升;投入3631万元开展内陆水域涉渔工程渔业生态补偿,促进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投入13.91亿元对公益林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投入补助资金1.56亿元实现全区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全覆盖;投入湿地补助资金0.56亿元,支持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等6处国家湿地公园开展湿地保护修复,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实施红树林保护修复和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红树林保护修复和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构筑滨海生态绿带,成为了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的典型案例。

优化纵向补偿,筑牢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屏障。近年来,广西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和转移支付力度,2019年至今共投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34.3亿元,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用于保护生态环境和兜牢“三保”底线,惠及全区73个市县(其中国家重点补助地区27个);探索自然保护区内权属集体和个人生态公益林土石山差异化补偿;大力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全区水土流失面积从10年前的5.05万平方公里降低至目前的3.8万平方公里,我区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在这10年间持续双下降,水土保持率达到了84.01%,提升了5.3个百分点,是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较好的省份之一。

健全横向补偿,促进地域间生态共治红利共享。2015—2022年,自治区政府和广东省政府签署了三轮九洲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中央、粤桂两省(区)共投入补偿资金25.97亿元,推进九洲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九洲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探索出了具有广西特色的流域治理和绿色发展之路,成为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的典范。自2020年广西建立区内重点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机制以来,自治区财政每年投入0.4亿元资金共计1.2亿元资金推进漓江、右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漓江、右江流域考核断面水质年均值均为Ⅱ类,流域水质、水量考核全部达标。

此外,广西还推进多元补偿,激发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积极性,加大绿色财税金融支持,全面贯彻落实生态保护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释放政策红利和改革红利;将生态环境和基本公共服务改善情况等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开展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效果评估,将保护补偿工作开展不力、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和部门纳入督察范围;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记者/余锋通讯员/蓝皓璟)

关键词: 制度改革 生态保护 补偿制度 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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