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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时评
□ 马树娟
近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导、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承建的中国环境资源审判信息平台正式运行,这是人民法院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的重要成果,对于加快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具有积极意义。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环境司法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近些年来,我国不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从设立专门环境司法机构,推进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理,到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全方位诉讼体系,再到创新审判执行方式,完善相关法律适用规则……这些举措旨在进一步织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网,以司法之力守护好绿水青山。
从司法实践来看,环境司法审判专业性非常强,不仅需要建立专门的环境司法审判机构,打造一支专业化的环境资源审判队伍,也需要借助科技手段来不断提升审判质效。2021年5月,最高法印发《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提出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建设目标。环境资源审判作为人民法院审判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环境资源审判执行业务深度融合,也是在科技不断发展大背景下,加快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和题中应有之义。
中国环境资源审判信息平台运行后,通过有效发挥平台大数据的统计、分析、研判等功能,推动信息共享、协调联动,不仅有助于提升环境资源案件办理质效和审判管理水平,也会在很大程度上拓展司法参与环境资源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的维度,让司法持续护航绿色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环境资源审判是生态环境保护的最后一道屏障,建好用好环境资源审判信息平台,不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信息化建设,用科技为环境资源审判赋能,能够让这道屏障更加坚固,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更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关键词: 环境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