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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贵州省毕节市持续深化信访制度改革,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专业化水平。
该市印发《<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条例>宣传月活动方案》,推动《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期间,共摆放宣传展板500余张,悬挂宣传横幅和标语1800余条,发放宣传手册14万余份,张贴宣传海报4000余张,营造了全民学《条例》、用《条例》的浓厚范围。
同时,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收集渠道,将信访工作触角延伸至村(社区),在村委会办事大厅设立信访窗口,明确一名村支“两委”干部为兼职信访工作人员;在乡镇(街道)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在综治中心设立办公室,负责本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明确1名专职信访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完善市、县信访部门定期派人到村(社区)巡回接访制度,结合“大督查大接访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将信访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毕节市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以“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为契机,将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融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及时发现、掌握、处理各类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
周怡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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