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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范嘉豪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召开“加大消费领域司法规范力度 助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新闻发布会,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数据分析显示,食品安全、欺诈、虚假宣传等仍是引发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的重要原因,直接冲击“信用消费”根基。对此,北京一中院在案件审理中,通过准确适用惩罚性赔偿,强化对经营者不当行为司法惩戒,增强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并通过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传、加强新领域问题深层次研究、建立向相关部门及经营者双反馈机制等形式,全链条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整体效能。
据介绍,在北京一中院审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中,食品安全方面的纠纷占22%。为维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该院强化多维度审查,准确适用惩罚性赔偿,让群众“敢消费、愿消费”。在一起因食品标签引发的纠纷中,北京一中院通过审查发现,食品标签标注的生产商与实际生产厂家不一致,且该食品标签标注的保质期比实际保质期长,影响食品安全且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最终支持了消费者要求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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