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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建设与营商环境
“以前,企业用地办理各项手续要走自然资源、住建、水电等一系列流程,时间长、效率低。现在得益于‘标准地’出让政策,快捷简便的流程省时省力,极大地提高了效率。拿地即开工,坚定了我们的投资信心。”近日,河南某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如是说。
这是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大力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一个缩影。
所谓工业用地“标准地”,就是明确土地出让时每块建设用地的投资、建设、产出等标准。企业拿地前,就已知道该地块的使用要求和标准,建成投产后,相关部门按照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验收。全省“标准地”改革启动以来,方城县制订“五步走”策略,加速推进“标准地”改革,有效地解决了工业项目长期以来“重前端引入、轻后端监管”的问题,实现变“生地”为“熟地”,受到市场主体的普遍欢迎。
第一步,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方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标准地”改革工作,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开发区、自然资源部门、发改部门、住建部门、税务部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标准地”出让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方城县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管理办法》,从区域评估、明确控制性指标、严格出让流程、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方面出实招、破难题,保障了“标准地”出让改革取得实效。
第二步,构建指标控制体系。建立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地”指导性控制指标体系,体系由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3项基本指标构成,开发区根据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设置亩均产值、就业人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配建标准、安全生产、环境标准等指标(N),实行“标准地”出让年期原则上按照不超过20年,期满经评估可以协议方式办理续期的“1”的政策,进而形成“3+N+1”控制性指标。
第三步,健全供地保障机制。以“要素跟着项目走”为重点,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成立“标准地”出让工作专班,制定出台“标准地”供应方案。以“标准地”供应为抓手,提高土地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益。健全“标准地”招商、出让、履约、跟踪督查机制,让土地“带着标准”出让,让项目“寻着标准”落地,引导企业集约利用土地,提高“标准地”出让效率。
第四步,明确承诺履约要求。“标准地”出让时,按照地块所在区域的相关控制性指标,提前明确具体标准和操作导引,并由自然资源部门发布出让公告。制定完善了项目竣工验收、达产复核及不动产登记办理等具体办法。用地企业取得“标准地”后,要分别与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开发区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明确用地标准、履约标准、违约责任等。
第五步,压缩代办服务时限。借鉴“最多跑一次”改革经验,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由开发区管理机构选派专人,为“标准地”供应项目提供全流程或部分审批事项代办服务,全心全意帮扶企业解决困难,切实减少企业投资疑虑,增强企业信心。
截至目前,方城县已采用“标准地”模式出让工业用地18宗707亩,为方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土地保障。下一步,方城县将进一步推进“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完善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切实提高资源要素综合利用效率,助力项目建设跑出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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