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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中全
6月1日,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合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省水利厅共同发布涉水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吉林省检察机关围绕保护水生态环境的法治需求,依法创新能动履职,本着“大案精办、小案快办”的原则,高质效办理了一批涉水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磋商等方式加强溯源治理,切实保护了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安全。
吉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贾云鹏介绍说,省检察院与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省水利厅建立了水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本次发布的五件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涵盖了水污染治理、水资源保护、饮用水源地保护、河道行洪安全等多个类型,与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息息相关,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深化对涉水领域公益损害问题法律监督的突出成果,有效助推了水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共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水利部松辽委政策法规处处长魏宇宸介绍说,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水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建立的协作机制,在建立两机关良性互动、形成行政和检察保护合力上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后将持续深化在互通信息、侦查取证和鉴定勘验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共同维护好涉水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下一步的深化协作,吉林省水利厅法规处王晓彤表示,省水利厅将与检察机关建立同步介入协作办案机制,对日常监管、检查巡查、监督举报、遥感监测、无人机巡查等渠道发现的违法线索,加强双方综合实地研判和联合核查,一体化、全过程保障水行政执法案件的依法办理。
据了解,在新闻发布会召开前,吉林省检察院、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省水利厅还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围绕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推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深度协作,构建依法治水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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