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快播报】快递衣物内藏海洛因 检察机关多措并举打击治理“毒包裹”

2023-06-25 22:34:30


【资料图】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颖 见习记者 胡建霞

男子将毒品藏于棉鞋、棉衣内,通过快递跨省贩卖,针对这起“零口供”贩毒案,检察机关加强电子数据审查,聘请专业人员破解行业暗语、地方方言等难题,全链条追诉毒品犯罪行为……6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强化禁毒综合治理十大典型案事例,其中就包括这起陈某鹅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

图为最高检新闻发布会现场。

2020年2月至4月,被告人艾某德从被告人许某处两次共购得海洛因45克,先后贩卖给被告人路某学、朱某巧。路某学、朱某巧将上述毒品以及从他人处购买的毒品合计54.2克藏于棉鞋、棉衣内,通过快递从云南省邮寄至江苏省宜兴市进行贩卖。2020年3月初,被告人陈某鹅、周某金以贩卖为目的,从云南昭通购得毒品海洛因20余克,进行伪装后通过货车托运至江苏省宜兴市,后二人将上述部分毒品零包贩卖给路某学等人。

审查逮捕阶段,陈某鹅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宜兴市人民检察院通过调阅、审查相关电子数据,邀请云南省缉毒民警破解方言、暗语等方式,查明陈某鹅与其毒品上家联系购买海洛因的犯罪事实。

针对路某学贩卖毒品总数量可能超过50克存在量刑升档的问题,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向公安机关提出梳理电子证据查清毒品来源的补充侦查意见,查明路某学、朱某巧购买海洛因54.2克的犯罪事实。另外,宜兴市人民检察院通过梳理审查全案收款记录等证据查明艾某德向朱某巧贩卖毒品海洛因40余克的事实,及时向宜兴市公安局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检察机关先后对上述涉案人员成功追捕,依法作出逮捕决定。

2021年6月至2023年2月,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艾某德、许某等5人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对部分被告人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陈某鹅、路某学等4人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八年不等,各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部分被告人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一审宣判后,艾某德、许某、徐某祥、路某学4人上诉。2021年9月至11月,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针对该案物流寄递毒品问题,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梳理近年来办理的毒品案件,撰写风险研判报告,连同最高人民检察院“七号检察建议”向邮政管理部门现场送达。同时与宜兴市公安局、邮政管理局会商物流寄递风险隐患,出台《关于加强寄递安全监管联动协作的工作意见》,建立寄递安全监管联动协作机制。

“检察机关切实发挥指控证明犯罪的主导作用,着重审查相关案件是否存在寄递领域犯罪,积极引导侦查取证,及时开展自行侦查,依法开展立案监督、追捕追诉漏罪漏犯,严惩寄递毒品犯罪。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寄递毒品犯罪3000余人,有力遏制了寄递毒品犯罪的高发态势。”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指出,为集中整治寄递渠道安全隐患,最高检于2021年10月向国家邮政局制发了“七号检察建议”,并抄送交通运输部等12个相关部门。2023年5月至11月,最高检与国家邮政局等17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平安寄递专项行动,以合作之力深化平安寄递建设,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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