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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范嘉豪 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召开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双方联合制发《关于建立反洗钱检察人员轮值协查机制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强化反洗钱协查工作。
根据《意见》要求,北京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嫌洗钱上游犯罪案件时,应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同步审查涉案财物的去向、是否涉嫌洗钱犯罪,如发现洗钱犯罪线索,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提出资金协查申请。对于检察机关提出的协查申请,既可以由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开展协查工作,也可以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范围内选派金融检察人才,与反洗钱调查人员共同开展分析研判工作,提升洗钱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意见》明确了检察人员开展轮值协同查询工作的职责分工。为保障机制顺利实施,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下设联合惩治洗钱犯罪工作室,指定专人负责工作室相关工作。对重大、疑难、复杂、新型案件,可以探索轮值检察人员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特邀检察官助理共同开展资金协查等工作。《意见》还对轮值检察人员选派、轮值手续办理、开展联合培训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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