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王晨蕾
近年来,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人民检察院对待涉罪未成年人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将朱子文化引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用心用情帮教罪错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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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在办理16岁男孩小俞(化名)故意伤害案件时,为了更好地了解其成长经历,深挖犯罪原因,政和县人民检察院走访了小俞所在的社区、学校等。该院发现小俞父母离异,跟随母亲生活,母亲平时忙于工作,与小俞的沟通较少;小俞在校期间表现良好,能够遵守纪律,学习成绩中等,平时无不良表现。经过综合评价,政和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小俞的再犯风险低。
案发后,小俞与其母亲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取得了对方的谅解。政和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认为简单的“一罚了之”并不能帮小俞重新走上正轨,考虑到小俞仍是在校学生,系初犯,又真诚认罪悔罪,让其重返校园,更有利于健康成长。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政和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小俞是否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召开不公开听证会。
在对小俞进行释法说理和教育训诫后,与会人员经讨论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处理意见。
在认真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后,政和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小俞的犯罪行为性质、后果,并结合认罪认罚、积极赔偿等从宽处罚情节,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同时,为督促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职责,该院就小俞的母亲监护不当问题发出《督促监护令》,并运用朱子文化中优秀的家风家教内容,从多方面与小俞的母亲进行沟通,对其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随着见面次数的增加,政和县人民检察院与小俞慢慢建立起了信任关系。在日常的帮教中,该院通过传统文化,引导小俞做个孝敬父母、诚信做事、有益社会的人,改善母子之间的关系。
2022年10 月,因小俞没有出现新的违法行为,认真完成了帮教期间交给他的任务,顺利度过了六个月的考验期,政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小俞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为进一步巩固和强化不起诉帮教成效,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政和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多种方式,对小俞不诉后的生活、学习状况进行深入的了解。“谢谢你们的关心,他现在的表现越来越好了,他说会继续努力,在保持体育成绩的同时提高自己文化课的成绩。”小俞的母亲感慨道。
接下来,政和县人民检察院未检人将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充分发挥未检检察职能,帮助更多罪错未成年人回航,开启新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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