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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法资讯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近日出台《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领域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建立了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合调研等协作机制。
《意见》明确,应急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职中发现涉及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存在其他重大生产安全隐患的,应当向检察机关移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存在应当由应急管理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查处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问题线索时,应当及时移送应急管理部门及其他行政机关处置。
《意见》要求,检察机关与应急管理部门要根据职能特点,加强联络沟通,共享信息资源,建立重大情况通报制度,互派业务专家开展专题培训,定期互派业务骨干挂职,相互提供业务咨询和专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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