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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万静
国家发改委4月10日对外公布《关于防止和减少餐饮浪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从八个方面提出一系列举措推进反餐饮浪费工作落实落细,包括严格明码标价、推行明白标量、减少宴会餐饮浪费、完善用餐评价体系、加强行业自律、倡导节俭风尚、持续宣传引导、加强督促指导等。
《征求意见稿》专门提出,有关部门应对宴会套餐特别是酒店宴会套餐、单桌 1500 元以上(不含酒水)宴会套餐实行重点监管,适时抽查宴会套餐及套餐菜品是否明码标价、是否明白标量、是否质价相符、是否存在明显浪费情况,抽查餐饮企业是否违规设置最低消费。
根据《征求意见稿》要求,承办宴会的餐饮企业应严格遵守反食品浪费要求,适量合理搭配宴会菜单,并明白标量。承办宴会的餐饮企业与消费者签订宴会服务合同时,应单列反餐饮浪费条款,承诺履行以下义务:允许消费者从零点菜单等各类菜单中自主选择宴会菜品;允许消费者选择不同规格、分量的宴会菜品;允许调减宴会套餐菜品,并按菜品原价或参照套餐折扣价减免相应费用;配备公筷公勺公夹,餐后主动提醒消费者打包,主动提供环保打包盒(袋)。鼓励承办宴会的餐饮企业提供宴会分餐服务。
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反餐饮浪费工作,出台标准规范,开展“光盘行动”,加强监督执法,取得一定成效,但餐饮浪费现象仍然存在。《征求意见稿》将宴会餐饮浪费作为监管重点,规定餐饮企业履行相应义务,允许消费者根据偏好和食量从各类菜单中自主选择宴会菜品、调减宴会套餐菜品并减免相应费用等一系列举措,利于从源头解决宴会餐饮浪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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