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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4月12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陕西证监局、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共同举行健全完善金融协同治理机制新闻发布会,共同发布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金融协同治理机制推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有总体目标、工作原则、主要内容、工作要求四部分,设置10项工作机制,30条具体举措。
具体来看,《意见》明确要求将金融纠纷诉源治理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真正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意见》着重加大金融创新的规范支持力度,实现金融案件裁判规范与监管规范最大化协调一致;《意见》将防控化解金融风险联动机制规范细分为排查、分析、防范、化解四个工作阶段,明确了工作要求、责任归属、协作渠道,并创新建立强化保护国家金融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相关机制;《意见》加大对“逃废金融债权”行为的制裁力度,进一步规范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意见》进一步规范司法建议程序,切实强化司法建议的针对性、专业性和可操作性。
“完善与加强金融协同治理,是陕西高院和金融监管机构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强化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的有效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共同促进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意见》的印发将协力推进全省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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