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董凡超
“未成年人触网低龄化日趋明显、更易遭受网络不法侵害;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手段复杂多样,方式不断翻新,‘网络诱骗’‘隔空猥亵’等新类型犯罪隐蔽性强,打击难度大……”
5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聚焦网络空间症结问题,综合能动履职,深入推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相关情况。
【资料图】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起诉涉嫌利用电信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761人。起诉“隔空猥亵”“线上联系、线下性侵”等犯罪占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近六分之一。
依法严惩犯罪
阻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网络“黑手”
2022年1月,隋某某使用网络社交软件向未成年被害人刘某某发送淫秽视频,并威胁、诱导刘某某自拍裸体照片和视频发送给其观看。后以此威胁刘某某发生性关系,并向刘某某索要钱财。同时,隋某某通过网络将上述裸体照片和视频售卖。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后,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强奸罪、敲诈勒索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隋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结合该案办理,崂山区检察院推动公安机关设立强制报告警情专线,有效解决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发现难问题。同时,立足个案保护,及时督促职能部门阻断网络传播链条,避免产生二次伤害。积极推动开展专项治理,实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治罪与治理并重。
据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那艳芳介绍,近年来,检察机关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惩处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隔空猥亵”未成年人、线上联系线下侵害未成年人、搭建运营涉未成年人色情网站、利用即时通讯工具、直播平台传播涉未成年人淫秽物品、侵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等犯罪活动,保持强有力打击震慑。
在依法惩戒帮教涉嫌网络犯罪的未成年人方面,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准确甄别未成年人在网络犯罪中的地位、作用,采取更有针对性的处置措施,提升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实效。对于情节严重的犯罪,坚决依法惩治,让涉罪未成年人充分感受法治威严。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罪行较轻、属于初犯、偶犯、有积极悔改表现的未成年人,在依法从轻处理的同时,“宽容不纵容、严管又厚爱”——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起诉未成年人涉嫌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7221人,对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未成年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2749人,通过针对性开展精准帮教,帮助涉罪未成年人纠偏改错、迷途知返,重新回归社会。
发挥业务优势
全面保护网络空间未成年人权益
“对遭受网络侵害的未成年人,及时开展综合救助保护,会同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有关单位,借助专业力量,同步提供心理疏导、心理救助、损失追回、生活帮扶、复学就业等多元综合救助,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及早摆脱阴影、走出困境,回归正常快乐地学习和生活。”那艳芳在发布会上说。
针对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民事权益受损多发易发但维权困难的情形,检察机关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引导、督促监护维权、民事支持起诉等工作,帮助未成年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未成年人在网络消费、网络直播、游戏陪练等场景中超越其年龄和智力高额消费、高额打赏、高额充值等情形,检察机关通过依法支持起诉等方式,帮助未成年人维护权益、解决纠纷。对于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和隐私泄露、遭受网络侵扰等情形,检察机关通过依法支持提起侵权诉讼、人格权侵害禁令申请等方式,实现对未成年人人格权利的有效保护。
在办案示范和规则指引方面,最高检聚焦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难点问题,先后发布第43号、第141号、第174号指导性案例,明确“隔空猥亵”刑事追诉、跨行政区划网络保护公益诉讼管辖、网络合同纠纷民事支持起诉等一系列办案规则,对办理同类问题提供案例指导和规则指引;编发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新兴业态治理等多批典型案例,为各地提供借鉴和引领。
促推综合治理
筑牢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防火墙”
2020年4月至10月,肖某某与邓某某利用发卡平台源码,建立网络交易平台,对外开放注册,供用户进行身份证号码、支付宝账户等个人信息非法交易。肖某某还在平台提供资金结算等服务,并按交易额收取服务费,交易总金额超过人民币47万元。截至案发,注册平台的卖家共200余人,非法买卖未成年人个人信息95万余条,被侵害个人信息的未成年人分布在浙江、天津、河北等全国多地,严重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21年2月,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对肖某某、邓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处肖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判处邓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21年10月,拱墅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令被告人肖某某、邓某某共同支付损害赔偿款人民币30万元,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刊发赔礼道歉声明。
在该案办理中,拱墅区检察院在依法严惩犯罪、及时提起公益诉讼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以案件办理推动社会治理,加强与网信等部门协作配合,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网络保护长效机制。
近年来,最高检梳理涉未成年人网络违法犯罪新特点新趋势,针对网络空间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乱象,2020年专门制发“六号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网络空间侵害未成年人权益问题的综合治理。
各地检察机关聚焦网络保护问题源头,针对案件背后反映出的沉迷网络游戏、受到不良信息侵害等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突出问题,通过会谈磋商、信息通报、检察建议、公益诉讼、配合开展“断卡”“净网”行动等多种形式,积极促推诉源治理和标本兼治,努力消除网络空间风险隐患。
与此同时,各地检察机关坚持预防为先,通过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制发“督促监护令”、网络安全宣传教育等多种方式,引导未成年人安全用网上网,有效防范网络违法犯罪。联动家庭、学校、社会、政府以及网络监管职能部门、网络企业等齐抓共管、有效预防,合力为未成年人筑牢网络安全防线。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