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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了《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技术规范》(HJ1299-2023)(以下简称《技术规范》)。据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出台《技术规范》,有利于指导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进一步提升排污许可证质量,推动进一步提升排污许可证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可用性,推进排污许可提质增效。
排污许可证作为排污单位自证守法的重要依据、监管部门执法监管的重要抓手,抓好质量是其发挥实效、建立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核心地位的重要基石。2020年底,我国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2021年开始,排污许可工作重点从发证逐步转向了提升排污许可证质量。
“排污许可证质量就是‘按证排污’‘依证监管’‘社会监督’的生命线。”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有关负责人说。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要求,《技术规范》提出了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的方式与要求、核查准备工作要求、核查原则及核查内容、问题清单,为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提供系统全面的技术指导。
《技术规范》重点强调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的要求。一是强调完整性。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要求,核查排污许可证记载内容及其相关参数填报是否完整、是否遗漏。二是强调规范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要求,核查排污许可证记载的各项参数、排放标准、计算方法和结果及提出的管理要求等是否合规。三是强调一致性。现场核查排污许可证记载信息与排污单位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四是强调时效性。应注意核查依据的时效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等应选用现行有效的版本。
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加强质量核查,组织指导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对排污许可证质量进行常态化核查。并加强对排污许可证质量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督促分级分类处置,依法依规变更,动态跟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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