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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雪泓 实习生 范嘉豪
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召开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双方联合制发《关于建立反洗钱检察人员轮值协查机制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探索在全国首创反洗钱检察人员轮值协查机制,进一步强化反洗钱协查工作。
根据《意见》要求,北京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嫌洗钱上游犯罪案件时,应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同步审查涉案财物的去向、是否涉嫌洗钱犯罪,如发现洗钱犯罪线索,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提出资金协查申请。对于检察机关提出的协查申请,既可以由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开展协查工作,也可以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范围内选派金融检察人才,与反洗钱调查人员共同开展分析研判工作,提升洗钱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意见》明确了检察人员开展轮值协同查询工作的职责分工。为保障机制顺利实施,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下设联合惩治洗钱犯罪工作室,指定专人负责工作室相关工作。对重大、疑难、复杂、新型案件,可以探索轮值检察人员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特邀检察官助理共同开展资金协查等工作。《意见》还对轮值检察人员选派、轮值手续办理、开展联合培训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了解,近年来,北京致力于高质量推进打击洗钱犯罪工作,“洗钱罪”立、诉、判数量连年攀升。2020年以来,全市共起诉洗钱犯罪66件74人,上下游犯罪起诉比率逐年攀升。近三年来,以“洗钱罪”判决的案件中,洗钱金额超百万的案件占比超60%,平均单起案件洗钱金额超千万,且基本实现了洗钱上游犯罪类型的全覆盖。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杜邈介绍,全市检察机关均将反洗钱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并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上下联动、同向发力、扎实推进的反洗钱工作格局。2023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起诉洗钱犯罪21件21人,上下游犯罪起诉比率明显提升,切实体现依法从严惩处的方针。
杜邈说,对于洗钱犯罪涉及的毒品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12类上游犯罪,检察机关在办理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机制,推动洗钱犯罪立案29件。在检银协作方面,由市检察院统一向营管部提出资金协查申请,发挥营管部的反洗钱调查职能优势和大数据平台作用。2020年以来,共对32件上游犯罪案件开展资金协查,充分挖掘洗钱犯罪线索,为案件查办提供全方位金融情报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反洗钱处处长刘丽洪介绍,反洗钱工作链条长、涉及面广,做好反洗钱工作必须多方协力才能取得实效。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和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高法、市国安局联合签署了《北京地区打击洗钱犯罪合作备忘录》,2022年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高法等11个单位共同印发《北京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一体化、多层次的北京市打击洗钱犯罪合作机制逐步建立。
刘丽洪介绍,近三年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共协助成员单位开展反洗钱调查120余起,向侦查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00余份,协助执纪执法机关破获重大地下钱庄、虚开发票、贪腐、涉毒等多起有社会影响力案件。此外,共对21家机构进行了反洗钱处罚,金额合计8300余万元,处罚个人32人,金额合计200余万元,“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监管进一步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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