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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近日联合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和市律协等8部门印发《关于开展营造更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让“法治元素”成为企业“发展要素”,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落实该方案,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相继制定了各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为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清晰、明确的法律服务;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共同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市委政法委牵头建立“营造更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共同协商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治难点、堵点问题;壮大“法治体检”工作队伍,组建综合性、专业性公益法律服务团队,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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