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案例中,年仅14岁的女孩,突然猝死在酒店里,同处的3名男子火速收拾了现场,并矢口否认吸食违禁品,死因如何认定一时成了难题。另一起案例中,一男子在一辆轿车内死亡,体表无外伤,后备厢内放置一1.5米长的气罐。
近期,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法医毒物化学研究室(以下简称司鉴院法化室)连续接到两例笑气滥用中毒死亡案例。由于笑气属于惰性气体,体内存留时间短,此前司鉴院法化室承接的笑气鉴定多为体外检材,对人体内笑气进行检测一直是业界一道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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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国内国外对于笑气体内检测的研究几乎可以说是凤毛麟角。”司鉴院法化室副研究员施妍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正是在原本的一片空白中,司鉴院法化室攻破难题,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花季少女突然身亡
死因鉴定成了难题
今年2月1日凌晨,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一名年仅14岁的女孩赵某,与另一名女孩一起,被3名男子带至酒店房间吸食笑气。吸食后赵某出现嘴唇发紫、呼吸微弱等症状,送至医院后宣布死亡。
警方对现场的3名男子进行讯问,他们最终承认带着两名女孩吸食了笑气,赵某在吸食过程中突然晕倒,他们慌张之下只想掩盖吸食笑气的痕迹,于是将现场的气罐等器具全部转移处理了。这也意味着难以通过体外检材的鉴定来判断是否为吸食笑气致死。
由于司鉴院对急性单纯窒息性气体死亡案件已具备相当丰富的经验,当地办案机关第一时间联系了司鉴院法化室,希望能够解决体内笑气鉴定的难题。
据施妍介绍,证明吸食笑气的直接证据就是在死者体内检出一氧化二氮成分,然而一氧化二氮属于气体,并且呈惰性状态,进入人体内后又会迅速通过呼吸溢出,体内存留时间短,很难被仪器捕捉到,因此体内一氧化二氮成分的鉴定一直是亟待突破的技术难题。
施妍等人当机立断——该类案件成败往往在尸检前,如果不在采样前采取针对性措施,按照常规的尸检程序采样和存放,那么,到达鉴定实验室鉴定时一氧化二氮气体已从容器溢出,无法检测。鉴定人员连夜从上海赶至连云港参与第二天一早的尸检,妥善取材后马不停蹄地又赶回上海。
此时,该起案件已在网上发酵,多家媒体持续关注,当地办案单位希望尽早拿到鉴定意见书。
案件鉴定时间紧、任务重,与时间的追逐就此拉开。施妍等人回到上海当晚就开始着手鉴定,经过两天的不懈努力,最终在死者体内血液和肺组织中均检出一氧化二氮成分,为证明死者摄入过笑气提供了一个非常直接的证据。
探索创新鉴定策略
助力案件一锤定音
回想起当初摸索进行体内笑气检测的过程,施妍用一个词来形容:曲折。
据她介绍,对于笑气体外检材,司鉴院法化室掌握的检测方法比较成熟,也进行了多起相关案例的检测。然而,对于体内笑气的分析方法,他们当时只查到了一篇国外的相关文献。按照文献步骤,要求在人吸食笑气后立刻采样,然后通过“顶空”的方法,即把检材加热升温后,将气体从原有的血液样本当中释放出来,将释放出来的气体提取到仪器中进行检测分析。
“一开始,我们尝试按照文献中提到的方法进行操作,但很快就发现这条路根本行不通,因为一氧化二氮(笑气)和人正常呼出的二氧化碳根本分离不开。”施妍说,第一次试验无果后,他们想到通过色谱分离的方式进行技术攻关,让一氧化二氮和其他气体分离开。
在检测过程中,施妍及另一名鉴定人员强火生以混合标准气体进行对照,通过不断优化检测条件,最终成功将一氧化二氮和二氧化碳分离开来。然而,在进一步进行实际样本检测时,由于人体内的二氧化碳浓度过高,二氧化碳的“峰”完全掩盖了一氧化二氮的,分离度很低,仍然区分不了。
正当他们感到焦虑时,强火生灵机一动,想到氢氧化钠是可以和二氧化碳发生反应的,可以通过这个办法去除检材中的二氧化碳,至此再进一步优化条件,鉴定人员顺利用仪器捕捉到了一氧化二氮。
基于前期科研攻关基础,本案从提取到检材,到最终检测确定死者体内有笑气成分,前后用时近两天。这起案例的检测成功,是笑气体内检测研究成果的一个重大突破,也让司鉴院法化室在接下来应对同类案件时更加得心应手。
3月11日12时许,江苏徐州警方接报警称,位于辖区一停车场里面的修理厂内,一男子在一辆车内死亡。民警到达后迅速对现场进行控制,发现死者位于一辆轿车后座,其后备厢放置一1.5米长度的疑似笑气气罐,经法医现场尸表检验,体表无外伤,初步排除刑事案件嫌疑,高度怀疑系吸食笑气致死。同时经过案件调查,发现该名死者为笑气滥用者,其车内长期放置笑气气罐,甚至在交通路口等红灯时,都会拿起连接气罐的软管吸食笑气。
对于中毒死亡案件中笑气的鉴定,目前全国可承担的鉴定机构稀缺,徐州当地办案单位知晓司鉴院可以开展相关的鉴定,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了司鉴院。司鉴院法化室鉴定人员快速响应,第二天便赶至徐州进行取样工作,当天下午赶回单位进行检测分析。有了第一次的鉴定经验,鉴定人员很快在死者的血液和肺组织中检出了一氧化二氮成分,为公安机关办理案件提供了关键的技术支撑。
相关检测仍有盲区
深化研究取得突破
除上述两例死亡案例外,据统计,仅今年一季度,司鉴院法化室就已承接来自全国各地送接的体外样品如钢瓶、小银弹内气体鉴定65例。这个数字在2021年和2022年分别是136例和157例。
参与检测和研究多起笑气相关案例,施妍对此深有感触:“在目前严厉打击毒品以及滥用药物的背景下,笑气作为一种易于获取且尚未纳入管制的精神类药物替代品,吸食几乎毫无门槛,有时只需要简单的笑气弹和奶油发泡枪,就可以进行吸食,因此十分容易被青少年取用,但吸食笑气危害性极大,滥用除造成自身严重损害,更有甚者一次性吸入过量笑气,可直接导致缺氧窒息性死亡。”
在施妍看来,与笑气的泛滥程度相比,目前的治理尚存不足,例如交易隐蔽性强、目前尚未被列为毒品等,而落脚到笑气的检测方面,相关检测难度较大,仍有大量盲区。
目前对活体吸食笑气的检测还是一个难点。施妍解释说,急性吸食笑气致死的,已经吸进去的气体实际上存留在体内,没有办法再通过呼吸排出,只要避免在解剖过程中操作不当割破气管或组织,导致气体溢出,一般及时规范性取材还是可以采集到笑气的。然而,对于其他吸食笑气的案件来说,随着吸食人员的正常呼吸,笑气会很快被呼出体外。“这个检测的瓶颈也导致实践中很难对吸食笑气的人员进行鉴定。”
研究人员目前也在探索通过间接指标来推断是否吸食笑气。“比如说吸食笑气后,会对人体内的维生素B12产生不可逆的氧化作用,所以通过检测血液以及尿液当中的维生素B12以及一些其他的维生素指标可以间接推断是否吸食笑气,但因为维生素可以进行体外补充,且影响维生素B12的因素不止笑气一种,所以目前这项技术还在研究开发阶段。”
此外,施妍提到,目前针对笑气有相关检测能力的机构还很少。在全国范围内,对于笑气气体的样品,有一些实验室可以鉴定。但对于笑气中毒死亡案件,普遍的操作是,如果查实、现场有气瓶等证据且死者家属无异议等,一般不做尸检进一步明确死因。对于中毒死亡案件中笑气的鉴定,在国际上也是难题,目前全国可承担的鉴定机构稀缺,对相关鉴定要点的研究有限。
“从体外笑气检测,到吸食笑气死亡后的即时检测,司鉴院法化室已经作出了一个零的突破,对吸食笑气急性死亡案例的办理有着重要贡献。”施妍坦言,笑气既会损害身体健康,更有甚者对社会的安全稳定造成危害,因此当前存在的滥用问题必须得到重视。未来司鉴院法化室将进一步钻研笑气检测相关研究,努力攻关活体检测盲区,在业界学界贡献经验和力量。
司鉴院法化室主任刘伟说,从当前实际案件、文献资料可以看出,笑气在全国范围内呈现滥用趋势,危害日益凸显且具有进一步扩散的潜在威胁。期待有关部门从完善立法、综合治理、科学宣传等方面入手,以立法、执法、普法推动守法,破解笑气犯罪治理难题,保障笑气合理用途的同时,能够有力预防和打击笑气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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