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用真抓实干兑现“真金白银”,切实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把维护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落实到执行工作各方面、全过程。2022年,该院执行新收案件3721件,结案3989件,执行“3+1”核心指标等7项指标位列山东省第一,实现历史性突破。
“邹平法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和新发展格局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持续转理念、转模式,切实破解执行难,推动法院工作创一流、走在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邹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新国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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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执行行动成为常态
“邹平市人民法院2023年第5次集中执行行动,现在出发!”2月9日清晨5点,随着邹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斌一声令下,28名干警分乘6辆警车奔赴各执行现场,开展涉企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组织调解、释法说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多措并举、刚柔并济,有力震慑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敦促其主动履行法定义务,让年迈的老人不再为讨要赡养费伤了心再伤神,让辛苦的务工者拿到工资款。
“我们坚持锚定切实解决执行难,聚焦主责主业,突出执行强制性,着眼执行规范化,紧盯执行重点,把握‘快、准、严’3字要求,集中执行力量常态化开展‘夜间执行’‘凌晨执行’‘假日执行’等集中执行行动,让被执行人躲无可躲、藏无可藏。”姚斌说。
据了解,2022年以来,邹平法院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干警1309人,拘传502人,拘留97人,执行到位金额5208.51万元。
严厉打击规避逃避行为
“没想到你们来真的,我以为你们找不到就走了呢,我先给4万元,每月再慢慢还……”被拘传的王某在邹平法院执行局调解室作保证。
王某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拖欠货款拒不执行且态度强硬。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并多次进行释法说理,要求其依法履行实效判决,均被其以各种理由拒绝。在此次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依法将其拘传。最终王某当场交付4万元,并保证后期每月偿还6000元直至债务还清。
“被执行人以各种手段逃避执行,是我们解决执行难的瓶颈。像王某这种明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法院会坚决实施强制措施,2022年移送涉嫌拒执犯罪线索25件,对阻挠、抗拒执行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最大限度保障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得以实现。”邹平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翔鸿介绍说。
尽心尽力服务企业发展
“真的是一时糊涂,以后一定诚信经营,感谢法院没有直接采取划扣措施,公司才能保住声誉且正常运营盈利。”邹平某建筑安装公司负责人激动地说。
山东邹平某工程建设公司与邹平某建筑安装公司签订商品混凝土供需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然而,邹平某建筑安装公司始终拒绝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山东邹平某工程建设公司无奈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前调解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案件卷宗进行细致研究,执行干警多次同双方企业负责人沟通,被执行企业负责人终于意识到诚信是企业立足之本,在短时间内将货款偿还给了申请人。
“听企声、解企忧、纾企困,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邹平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成涛说。
邹平法院秉承“让企业和企业家舒服”理念,全方位畅通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灵活采用活查封、活扣押等方式,严禁超标、超范围、超时限查封行为,避免出现“案件办了,企业垮了”局面。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等活动,召开企业代表座谈会,集中走访涉诉企业,协助企业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大力开展执前调解工作,推动“零强制执行”,为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减轻发展压力提供司法保障,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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